指定平面法向

有两个法向指定选项可用于定义平面法向坐标。

矢量



  1. 法向指定设为矢量
  2. 要指定平面法向坐标,可以:
    • 输入平面法向 X Y Z 值,或
    • 使用“显示平面工具”定义平面法向矢量坐标。

      请参见指定平面原点

拾取点



  1. 法向指定设为拾取点
  2. 要指定拾取点坐标,可以:
    • 指定表示平面法向的三个独立的平面点坐标。 可使用在指定平面原点时所用的相同过程,直接输入平面点的 X Y Z 值,或者在图形窗口中互动定义平面点。
    • 使用平面原点坐标为其中一个平面点指定三个平面点坐标。 激活使用平面点 #1 的平面原点,然后使用在指定平面原点时所用的相同过程指定剩余平面点的坐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