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和粘贴对象

要使一个节点具有与同类型的另一节点相同的特性(如属性或子节点),可以使用剪贴板或拖放操作将一个节点复制到另一个节点。

复制对象并不总是自动传递依赖对象。尤其是将一个模拟中的对象复制到另一个模拟时,需要先复制其所有依赖对象。例如,要将一个显示衍生零部件的场景复制到另一个模拟,必须先复制衍生零部件以便场景可以正确地访问它们。

可以将对象从处于只读模式的模拟复制到处于读写入模式的模拟。

特定对象的用户指南说明中详述了复制内容的具体信息(部分属性、所有属性或子对象)。

使用剪贴板复制和粘贴对象

选择要从中复制属性和/或子对象的节点,然后按键盘上的 <Ctrl><C>,选择编辑 > 复制菜单项或单击 复制)工具栏按钮。

对于某些节点,还可以右键单击节点并从弹出菜单中选择复制

通过粘贴创建新对象

选择管理器,然后按 <Ctrl><V>,单击 粘贴)工具栏按钮,或右键单击节点,然后从弹出菜单中选择粘贴。这将创建名为“<copied node> 副本”的新对象,具有与复制的对象相同的属性。

将属性复制到现有对象

选择要将属性复制到的现有对象,然后单击粘贴。应用粘贴命令的节点类似于从中复制属性的节点。

使用拖放操作

单击已设置的节点,然后按住鼠标左键并拖动鼠标,直到指针悬停在目标节点上方。

要完成复制,释放鼠标按键。

如果目标节点是管理器,则会创建初始对象的副本。否则,节点属性只是从第一个节点复制目标节点。